為深入貫徹依法行政要求,進一步規范和加強交通執法公開工作,保障干部職工和社會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促進公正廉潔執法。4月10日,沿海支隊正式實施隊務公開辦法,通過推行“財務、執法業務、行業監管、黨務、職工服務”五大領域信息公開,實現權力運行全程陽光化。
《辦法》明確,財務公開涵蓋年度預算決算、“三公”經費支出、政府采購、固定資產管理等關鍵信息,確保資金使用透明可溯;執法業務公開包括執法職責權限、執法人員信息、執法依據、自由裁量基準、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結果、執法監督電話、投訴舉報途徑等內容;行業監管方面,主要公開行業監管統計數據、行業監督檢查結果;黨務公開不僅將《中國共產黨黨務公開條例(試行)》中規定的應當公開的內容納入其中,還增加黨建活動經費公開;職工服務公開,從保障職工知情權與參與權出發,定期讓職工了解人事管理、職稱評定、工資福利、社保繳納、工會工作、考核評優等方面的政策、程序及結果,暢通職工意見建議受理渠道。
《辦法》規定,隊務公開渠道由內網平臺、服務大廳電子屏、實體公示欄等組成;隊務公開采取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種方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請獲取相關信息,沿海支隊按程序根據不同情況作出相應答復。
該《辦法》的施行,不僅填補了隊務公開工作的制度空白,而且提升了透明化、規范化管理水平,更為重要的是在當前開展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之際,體現了踐行執法為民、主動接受監督的理念和決心,對實現執法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全面提升執法公信力具有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