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4000810/2024-00096 | 分????????類 | 公告報告?? |
發布機構 | 江蘇省交通運輸廳 | 發文日期 | 2024-10-25 |
標????????題 | 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局黨組關于巡視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 ||
文????????號 | 主??題??詞 | 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局黨組關于巡視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 |
內容概述 | 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局黨組關于巡視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 ||
時????????效 | 長期 |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23年11月13日至12月29日,省委第十一巡視組對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局黨組進行了巡視。2024年2月26日,省委巡視組向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局黨組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通報如下:
一、巡視整改組織領導情況
局黨組高度重視,落實省委巡視整改工作要求,積極推動巡視反饋問題的集中整改工作,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深化思想認識,認真組織落實,以實際行動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一)強化組織領導,壓緊壓實責任。根據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會以及局黨組巡視整改專題會精神,2024年3月5日,局黨組成立以黨組書記為組長、班子成員為副組長、一處三局主要負責人和局機關黨委相關負責人為成員的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3月8日,正式組建巡視整改工作專班掛牌實體化運行,局機關各處局和各直屬支隊分別確定專人擔任巡視整改工作聯絡員,形成領導小組負總責、領導小組辦公室監督指導、工作專班具體推動落實、各處局和各直屬高速公路執法支隊具體落實的組織領導體系,明確了職責分工,壓實了工作責任。建立周例會、月調度,半月簡報、定期通報,跟蹤督辦、追責問責等13項工作機制,實行掛圖作戰清零銷號、巡視巡察聯動整改、年度工作一體推進等措施。4月,在省委和廳黨組的關心支持下,局領導班子力量得到充實,執法局認真落實巡視整改責任交接機制,根據領導班子新的職責分工,對責任清單進行及時調整,進一步明確牽頭領導,確保分工更加科學、責任更加壓實。
(二)強化學習提升,深化思想認識。局黨組巡視整改專題會議上,局領導班子和成員以及各處局主要負責人、局機關黨委相關負責人,深入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整改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認真學習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學習省委書記專題會議、省委常委會會議及第四輪巡視集中反饋會議精神,傳達學習省委第十一巡視組巡視反饋會講話精神以及省委巡視辦《關于做好十四屆省委第四輪巡視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進一步統一了思想、提高了認識,準確把握巡視整改工作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抓好巡視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堅持把巡視整改作為當前首要政治任務加以推進,將巡視整改貫穿各項工作全過程,以實際行動體現“兩個維護”,體現對黨忠誠。專題會議后,工作專班多次召開專題學習會,認真學習巡視以及巡視整改相關文章、講話、要求和批示指示精神等,逐句推敲、逐項研究,做到深學細悟、學深學透,確保將巡視和巡視整改要求貫徹落實到巡視整改工作中。局領導班子還專門制定民主生活會方案并組織實施,對照反饋意見查擺自身問題,深刻剖析原因,明確下一步工作方向,確保巡視整改更具針對性、徹底性。巡視工作專班及時向單位、部門推送相關文章、講話、要求和批示指示精神等,督促組織開展學習,引導黨員干部切實提高落實巡視整改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經過6個月集中整改,目前已取得階段性成效。
(三)強化舉措落實,確保整改實效。為全面落實省委巡視整改要求,確保條條整改、件件落實,局巡視整改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多次召集一處三局逐個科室進行逐條逐項討論修改,制定整改措施,就有關反饋意見與相關處局舉措反復研究、推敲、完善,細化具體整改措施。領導小組辦公室結合三個清單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確了牽頭領導、牽頭處局、參與單位、完成時間。截至目前,巡視反饋的問題已完成31個,剩余整改舉措將按計劃持續推進,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整改任務。
整改中,局黨組堅持標本兼治、舉一反三,持續推動建章立制。截至目前,共新建完善《關于進一步規范執行“第一議題”制度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做好“邀約式”安全生產檢查、企業“吹哨人”制度和有獎舉報核查辦理提質增效工作的通知》《江蘇省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檢查計劃編制導則》《江蘇省交通運輸道路行政執法檢查計劃編制指南》等長效機制、制度、方案54項。
二、整改進展情況及成效
(一)關于“學習制度落得不實”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嚴格執行“第一議題”制度。堅持把全面執行“第一議題”制度作為重要政治任務來抓,與各項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執行“第一議題”制度的通知》(蘇交執法機黨〔2024〕3號),明確“第一議題”的主要內容,規范實施程序,要求各級黨組織謀劃工作、研究問題、形成決議時,通過規范執行“第一議題”制度,把準政治方向、領會工作要求、掌握科學方法、理清思路舉措。今年以來,召開局黨組會20次,各支隊黨總支會158次,均全面落實“第一議題”制度。
二是切實加強理論學習。修訂印發《局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實施細則》(蘇交執法黨〔2024〕24號),明確每年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習不少于12次,其中集體研討不少于6次。制定印發年度理論中心組學習計劃,今年以來,局黨組理論中心組已組織學習8次,開展交流研討3次。加強日常學習,編發應知應會手冊,切實提升廣大干部職工政治理論素養。舉辦黨務(紀檢)干部學習培訓班,組織近150名黨員干部參訓。
三是強化常態化監督檢查。下發《2024年度直屬高速公路執法支隊高質量發展重點任務》《2024年度直屬高速公路執法支隊黨的建設重點任務》,精準指導業務工作。局機關黨委通過巡學旁聽、監督檢查等方式對直屬高速公路執法支隊開展不定期抽查7次。目前,局機關、各直屬支隊黨組織均制定了年度理論學習計劃,定期開展交流研討,今年以來,14個黨總支已累計組織理論學習72次,開展交流研討35次,同時,進一步規范了中心組學習記錄。通過組織專題抽考、培訓測試等方式,開展政治理論知識測試1次。
(二)關于“運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導執法實踐不夠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局黨組組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工作的重要論述,召開局法治工作專題會10次,將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執法人員年度培訓必修課程,通過邀請專家授課、組織交流研討等方式,深刻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內涵實質。
二是提升行政執法業務素質能力。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工作要求,印發《關于進一步提升交通綜合執法質效的實施意見》,全面運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導實踐。加強對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等應知應會知識的學習,組織開展執法人員應知應會抽考2次。將法治理論納入新提任干部任前考試內容。公布4批46起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典型執法案例,強化案例指導,編印常見場景執法業務指導手冊。組織開展新一輪執法人員大輪訓,已于6月底前完成全省執法人員全覆蓋輪訓,人均完成80學時培訓,組織局機關和直屬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參加省司法廳公共法律知識培訓。
三是以法治理念護航高質量發展。積極賦能交通運輸新業態,開展網約車合規化經營指導服務,完善交通綜合執法系統(“守護2.0”系統)非法違規運營智能化整治模塊功能,依法加大對非法網約車的打擊力度。加強貨物裝載源頭監管,深入行業協會、貨運企業、生產企業開展調研,印發《省交通運輸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道路貨物裝載源頭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通知》(蘇交執法〔2024〕8號),將大件生產企業納入貨物裝載源頭范圍,明確大件生產企業貨物裝載安全主體責任和具體要求,強化對大件貨物違法裝載行為的監管。組織部署市級貨物裝載監管平臺對接省治超平臺,4個設區市已按照省級技術要求完成稱重、視頻等數據接入。提出貨物裝載源頭治理措施,推進市級貨物裝載監管平臺升級建設,對大件貨物生產企業等源頭公示監管做到“應管盡管”,逐步實現重點貨物裝載源頭監管數據“一張網”管理。督促港口企業規范使用稱重系統,嚴禁超出船舶、車輛載貨定額裝載貨物。
(三)關于“服務‘水運江蘇’建設力度不大”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加強系統謀劃。召開局黨組會,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結合主責主業,專題研究交通綜合執法服務落實“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長三角一體化、“水運江蘇”、交通強省和交通運輸現代化示范區建設等重大戰略和決策部署的舉措,印發《交通綜合執法服務重大戰略決策若干舉措》(蘇交執法黨〔2024〕29號),提出34條具體措施。主動對諫壁一線船閘擴容改造工程和淮陰二號船閘除險保安工程等實施質量監督和安全監管,保障重點水運建設工程順利實施。
二是完善工作機制。初步建立太湖、洪澤湖、駱馬湖、京杭運河等“三湖一河”重點水域流域化監管工作機制。會同相關單位合力推進《京杭大運河蘇北段船舶水污染“船港城”一體化治理工作方案》落實,指導運河沿線各市加大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現場執法檢查和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督促運河水域通航船舶做到垃圾和污水船上收集并送岸處置,目前,各地市船舶水污染物及時轉運處置率均達到95%以上。建立長三角道路運輸聯防聯控工作機制。
三是強化主動服務。主動對諫壁一線船閘擴容改造工程和淮陰二號船閘除險保安工程等實施質量監督和安全監管,保障重點水運建設工程順利實施,全省重點水運工程質量監督覆蓋率達到100%。認真履行好省級河湖長助理單位職責,指導和督促運河沿線四市高質量完成年度京杭大運河蘇北段、微山湖河湖治理“三個清單”交辦的工作任務。開展典型優秀船舶設計圖紙選取工作,鼓勵設計單位進行船舶圖紙設計創新,優選新能源及綠色動力船舶船型圖紙進行全省推廣。
(四)關于“推進改革步伐不快”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深入部署改革攻堅工作。召開局黨組會研究深化改革工作5次,研究制定并公布了《2024年為民服務實事和重點改革攻堅項目的通知》(蘇交執法發〔2024〕3號),印發《2024 年全省交通運輸綜合執法領域深化政務服務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蘇交執法綜函〔2024〕59號),召開2次改革工作例會,調度推進改革工作。
二是推進大件運輸審批改革落地落實。參與修訂的《江蘇省道路運輸條例》已經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自2024年9月1日施行。在《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二款中規定:對起運地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跨省、跨設區的市超限運輸許可,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委托起運地設區的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辦理。同時,進一步研究制定了《優化大件運輸審批機制工作方案》并報廳審批處。
三是進一步提高政務服務效率。印發《關于提高大件運輸服務質量的通知》(蘇交執法函〔2024〕52號)、《江蘇省公路大件運輸許可數字化提升工作方案》(蘇交執法函〔2024〕84號)等。對大件運輸許可落實分類分級,提升辦件效率。2024年上半年,我省大件運輸許可辦件時效比法定時間平均縮短71%。央視《經濟半小時》欄目對我省大件運輸服務作專題正面報道。
(五)關于“服務江蘇交通運輸現代化示范區建設不夠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系統梳理服務保障措施。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把執法放到交通運輸現代化示范區建設的大局中考量。印發《交通綜合執法服務重大戰略決策若干舉措》(蘇交執法黨〔2024〕29號),圍繞交通運輸現代化示范區建設等重大決策部署,研究制定30余條具體措施。分別以年度“1號文”“2號文”印發《關于進一步提升交通綜合執法質效的實施意見》和《關于開展事中事后監管提質增效攻堅行動的通知》。
二是一體推進監管執法服務。加強交通運輸事中事后監管,深入推進審管銜接,深入推進“一體化+智慧執法+信用監管”交通綜合執法新模式建設,切實提升“一流管理、一流服務”水平。印發《江蘇省水路運輸企業分級分類監管指導意見(試行)》《江蘇省高速公路行政審批涉路施工事中事后監管工作指引(試行)》《關于進一步加強港口安全執法監管工作的通知》等;會同廳港航中心聯合印發《關于做好全省內河干線航道(不含長江及京杭運河蘇北段)省級及以上行政審批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審核意見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的通知》。大力推廣說理式執法,依照省廳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輕微違法不罰清單,推進依法實施不罰輕罰。持續推行“邀約式”安全檢查,引導企業提出問題,交通運輸執法部門上門指導服務,推廣典型案例,提升企業規范經營水平,目前全省已對736家企業開展邀約式檢查。
三是不斷提升服務發展的效能。在基礎設施建設上,對重點公路水運工程實施全覆蓋監督,提請省交通運輸廳出臺規范性文件《江蘇省公路水運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法》(蘇交規〔2024〕7號),進一步規范公路水運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和建設活動。在客貨運輸服務上,加強“兩客一危”監管和超限運輸治理,推廣江蘇交通運輸現代化示范區建設示范項目第二批成果——推進“信用+承諾+批量審批”在大件運輸審批上的應用,全省“信用+承諾+批量審批”單位達到55家。在交通運輸市場發展上,全方位開展“交通藍·護衛2024”執法專項行動,有效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公平正義。
(六)關于“落實執法為民理念不夠扎實”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堅持辦好執法為民服務實事。堅持“執法為民、服務發展”根本導向,按照《江蘇省“十四五”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監督規劃》明確的五年辦成50件以上民生實事的目標,年初公布實施了12件執法為民服務實事項目,推行執法文書“電子送達”、高速涉路許可技術審查“加速度”等措施。局黨組定期召開為民服務實事推進會。
二是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貫徹落實“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重要論述,印發《2024 年全省交通運輸綜合執法領域深化政務服務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蘇交執法綜函〔2024〕59號),將優化營商環境作為局法治工作每月調度的重要內容。召開企業問計問需會,充分了解運輸企業所急所盼。加強企業合規建設服務,持續推行“邀約式”安全檢查,交通運輸執法部門主動上門,提供“靶向式”檢查和指導服務,提升企業規范經營水平,今年以來,全省交通綜合執法部門已開展“邀約式”安全檢查1623次,組織公職律師宣講團進駐企業開展專題培訓1次。開展“兩客一危”道路運輸“安全碼”賦碼管理和分級分類監管試點應用工作,運用信息化系統,根據信用、監管、執法數據對“兩客一危”企業、車輛、人員實現線上評價,根據賦碼結果實施分類分級精準監管。
三是著力提升執法惠民獲得感。主動靠前服務,召開企業問計問需會,充分了解運輸企業所急所盼。推進2個設區市遠程考試考場建設,開展遠程考試工作,為船員提供隨到隨考服務。指導幫助965家水運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開展執法服務進工地活動,在省管項目、市管項目培育35個交通建設工程執法(安全)教育基地。切實規范行政檢查行為,印發《江蘇省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檢查計劃編制導則(試行)》和《江蘇省交通運輸道路行政執法檢查計劃編制指南(試行)》,依托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以“綜合查一次”為原則,積極開展跨部門聯合監管,統一檢查標準,減少入企檢查頻次。
四是主動溝通化解矛盾糾紛。培樹“楓橋式”執法站所,在高速公路收費站、服務區提供法律咨詢、糾紛調解服務,利用交通運輸行業法律服務站提供法律援助。印發《貫徹實施新〈行政復議法〉工作指引》,鼓勵由執法部門代轉送行政復議申請書,為當事人提供便利的同時,也為及時將矛盾化解、調解在前提供路徑。加強政策宣貫解讀,做好咨詢解釋并及時處置。
(七)關于“執法創新進展不快”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深化交通綜合執法新模式實踐。定期開展“一體化+智慧執法+信用監管”交通綜合執法新模式建設情況監測評估,下發通報2份,及時發現并通報存在問題。加強對各單位解決實際應用問題的指導,圍繞17個代表性問題,優選43個解決方案匯編成冊,編發執法新模式《風采錄》1期。加強典型經驗推廣,“交通運輸精準信用監管機制”入選省委改革辦《擬復制推廣改革試點經驗清單》,“一體化+智慧執法+信用監管”交通綜合執法新模式典型經驗推廣方案被納入《江蘇省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典型經驗復制推廣清單(2024年)》。
二是優化大數據監測分析模型。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執法大腦大數據分析模型優化建設,優化客車、旅游包車、小客車等數據分析模型,調整完善非法營運車輛研判規則,有效提高研判精準性。部署水上電子卡口應用試點工作,確定試點單位、試點任務和要求,推動實現船舶信息動態掌控、船舶顯性違法行為識別等功能。深化海江河全覆蓋的港口安全監管平臺運用,實現危貨碼頭和儲罐遠程巡查。
三是創新交通工程質量檢測手段。編制張靖皋長江大橋鋼結構專項檢測方案,出臺公路橋梁混凝土結構預應力施工質量檢測評定技術規程地方標準,指導制定張靖皋長江大橋專項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針對其他過江通道項目質量安全監督,依托全國重點實驗室,打造院士領銜的過江通道工程質量監督專家團隊,切實提高世界級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水平。
(八)關于“執法協同不夠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全面完成長三角區域執法協作試點示范。全方位履行長三角交通運輸區域執法協作試點示范牽頭單位職責,加強組織協調,推動出臺《長三角交通運輸違法行為認定處理指導意見》《長三角交通運輸行政處罰高頻事項裁量基準指導目錄》《長三角交通運輸輕微違法行為依法免予處罰高頻事項指導目錄》《長三角交通運輸執法案件移送辦法》等。試點示范實施一年來,圍繞交通運輸區域執法協作,共形成具體工作方案6個,簽署合作協議13份,出臺制度文件11項,開展省級技能競賽觀摩交流1次,組織省級執法協作應急演練1次,開展省際聯合執法行動230余次,毗鄰地區常態化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取得顯著成效。
二是完善跨區域跨部門執法聯動機制。印發《2024年度長三角道路運輸“兩客一危一貨”聯合執法行動工作方案》,會同長三角相關單位深化道路運輸集中日區域協作專項整治行動,推進違法超限“一案雙查”“百噸王”源頭跨省、跨部門聯合辦案,組織跨省聯合執法行動。開展230余次省際聯合執法行動,建成首批13個執法協作示范點,毗鄰地區聯合執法成為常態。貫徹落實《京杭大運河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執法聯勤聯動工作機制》,與上海、浙江、安徽、山東等交通綜合執法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巡航25次、聯合執法25次、聯合搜救演習3次。建立高速交通執法、高速公安交警、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地方交通執法、地方公安交警業務融合機制,共同簽訂58份聯動聯查協議。
三是探索推進跨領域跨條線執法協同。在寧滬支隊試點高速公路和水上交通“陸水聯動”執法,建立高速公路橋梁結構狀況、安全設施、橋下空間、橋梁防撞以及橋區水域的水陸聯動檢查機制,進一步增強水陸監管合力,消除道路、水路安全隱患。升級交通綜合執法“守護2.0”系統,推進“線上線下”執法聯動一體化。
四是加快推進信息數據共享共用。督促各地加強智慧執法裝備和系統應用,每月開展智慧執法裝備使用情況監測。積極推進執法辦案信息歸集共享、行業監管信息共享應用。推動長三角數據共享通道建設,推進執法辦案相關數據資源歸集,依托部平臺,近期將實現長三角地區“兩客一危一貨”執法信息查詢功能。聯合出臺《長三角地區危險貨物電子運單和危險廢物聯單數據共享工作方案》。印發《長三角區域交通運輸案件信息抄告工作方案》,定期將查實的非屬地車輛違法違規行為通報至車籍地交通部門,實現“應抄盡抄”。
(九)關于“執法推動綠色發展不力”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深入推進污染防治攻堅。提請省污染防治攻堅辦、河長辦等將交通運輸污染防治的重點工作任務納入年度對各設區市治污攻堅以及推行河長制的工作范疇,加大交通運輸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力度。按月開展交通運輸污染防治攻堅戰進展情況的監測分析,印發7期京杭大運河蘇北段河湖治理雙周報、4期船舶水污染物治理簡報和2期交通運輸污染防治簡報,及時加強調度和跟蹤督辦。
二是深入推進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應用。開展典型優秀船舶設計選取,重點將新能源及綠色動力船舶船型圖紙作為其中一種典型船型進行優選。印發《關于公布典型優秀船舶設計圖紙(第一批)的通知》(蘇交執法水函〔2024〕172號),將15m純電動游船和119.8mLNG雙燃料動力多用途船圖紙作為典型圖紙推廣應用。積極開展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船舶技術交流研討,在鎮江組織開展428標箱LNG雙燃料動力敞口集裝箱船設計圖紙會審工作,現依據該圖紙建造的2艘船舶已開工。落實交通運輸部海事局相關要求,積極參加推進電池動力船舶船員管理研究。
三是深入推進“船港城”一體化治理。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船舶水污染物“船港城”一體化治理的指導意見》并組織實施,推動碼頭接收設施的達標配備及便利接收,指導各地加大執法監管力度,逐步完善船舶水污染物送交、接收、轉運和處置的全過程電子聯單,船舶生活垃圾和污水已全部納入市政公共轉運處置體系,“船港城”一體化治理的長效機制初步構建。
(十)關于“綜合執法改革推進緩慢”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及時優化議事協調機制,調整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及主要職責。堅持局改革例會制度,召開局深化改革工作例會,學習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最新會議精神,跟蹤督辦深化改革年度任務、十大改革攻堅項目完成情況,持續深化對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改革舉措落實。
二是加強改革調研。3月份組織開展了全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運行情況調研工作。13個設區市及72個縣級交通綜合執法機構均已印發“三定方案”,實現交通運輸系統7個門類的行政處罰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執法職能全覆蓋,針對可能存在邊界模糊的監管工作領域,指導各地參照省廳印發的監管工作文件制定出臺契合本地管理實際的制度模式和機制,進一步厘清綜合執法機構與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事業單位的職能邊界,消除職責交叉和管理盲區現象,壓實了工作職責,提升了工作效能。
三是深化座談交流。年初就13個設區市交通綜合執法改革運行情況進行座談調研,梳理基層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研究破解深化改革中遇到的體制、機制、隊伍、保障等方面的困難,按照問題導向,針對性地制定出臺文件,列為年度重點任務,同時,就深化改革、提升效能,專門開展改革攻堅項目,以小切口探索提質增效的舉措,截至目前,相關改革攻堅舉措均已取得突破性進展和階段性成效。
四是加快改革突破。印發《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局關于推進直屬高速公路執法支隊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督促各直屬高速公路執法支隊貫徹落實新“三定”方案,完善職能配置和內設機構調整實施方案,明確管轄范圍,印發《省高速公路交通運輸執法支隊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管轄范圍一覽表》,更新編制《江蘇省高速公路交通運輸執法管理圖冊(2024版)》。
(十一)關于“監管職能履行不充分”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完善非現場監管機制。貫徹落實《江蘇省交通運輸非現場執法工作指引》,印發《關于進一步提升超限超載非現場執法處置效率工作通知》,采取重點監管、高速出入口查控、推進非現場交通公安聯合執法工作,提升接受處理率。推行文書線上送達和線上非稅繳費工作。
二是加強執法突出問題整治。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鞏固深化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成果,規范執法行為。強化廉潔執法建設。梳理道路執法領域“執法尋租”等突出問題對照清單,開展交叉互查,并督促加強整改,對涉及問題線索及時處置或移交相關部門。針對連云港地區開展“小灶式”培訓,突出執法規范化教學內容。開展每年2次文書案卷評查,每季度開展執法指標監測評估,定期分析信訪、輿情,多手段強化執法監督。
三是加強貨車動態監管。約談相關企業監控平臺運營服務商和設備廠家,督促企業監控平臺運營服務商逐臺對設備排查調校,確保平臺正常運行。印發“兩客一危”車輛智能監控設備終端和企業監控平臺應用監測報告,組織“回頭看”。
(十二)關于“執法信息化應用水平不夠高”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完善智慧執法制度體系。編制印發《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數據質量管理工作指南》《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數據安全管理工作指南》《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數據分析模型建設指南》。
二是加快審管數據對接。建立交通綜合執法系統和省廳一體化平臺審批監管數據“雙推送”“雙閉環”通道。在執法系統上線一體化監管模塊,廳一體化平臺上線審管銜接模塊,實現執法系統和省廳一體化平臺審批監管數據對接,并在廳一體化平臺進行審批和監管信息展示。
三是加強數據資源管理。執行省交通運輸廳《“江蘇交通云”數據中心信息資源管理辦法》,申請開通省廳數據資源超市權限,對接了11項公安、應急、生態環境、市場監督等部門的相關數據,在省交通運輸執法軟件系統數據資源共享門戶實現全省共享,打破與公安、應急等部門的數據壁壘。
四是加快智慧執法裝備配備應用。從智慧執法裝備建設、管理和效能三個方面著手,加快補齊全省發展短板,推動智慧執法裝備高質量發展。目前全省一線執法人員均已配備手持執法終端,智慧執法裝備配備率較2023年大幅度提升。
(十三)關于“推進交通運輸安全領域全鏈條安全監管不夠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加快完成全鏈條安全監管試點項目。推動完成“危險貨物運輸跨區域全鏈條安全監管體系建設”交通強國事中事后監管試點項目任務,從數據、制度、監管、技術四個層面,打造危險貨物運輸全鏈條、全周期的體系化監管模式,推動危險貨物道路和水路運輸安全水平顯著提升。推動修訂《江蘇省道路運輸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先后出臺9項制度文件、20項政策文件、5項標準規范、8項技術指南。歸集多部門業務系統數據,合力構建“守護2.0+N”平臺框架,建成涵蓋危險貨物水陸運輸和港口全過程監管信息系統;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危貨運輸領域“人車企”全要素安全碼閉環管理,推進信用監管與業務深度融合。同時,推行監管與服務并重,積極解決危貨車輛停車難、城市小批量危險貨物配送等問題,多措并舉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目前,試點成果已報交通運輸部驗收。
二是加強主動安全智能防控系統推廣應用。修訂報送蘇標《道路運輸車輛智能監控系統技術規范》,印發《關于江蘇省道路運輸車輛主動安全智能防控系統數據上報調整的通知》(蘇交執法路函〔2024〕76號)《省交通運輸廳安委辦關于重型載貨汽車智能監控安全監管平臺“兩客一危”相關業務切換試運行工作的函》(蘇交安便函〔2024〕190號),定期召開專項工作調度會,配合廳安委辦率先在無錫進行“兩客一危”業務切換新平臺試點。目前,新平臺完成主要功能開發和測試工作,無錫市“兩客一危”車輛新平臺接入率98.34%。
三是加大港口碼頭安全監管力度。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港口安全執法監管工作的通知》,指導各地加強港口危險貨物儲罐安全執法檢查,督促港口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會同省應急管理廳開展2024年港口危化品儲存企業安全聯合執法,組織港口企業安全聯合檢查,會同省應急管理廳開展2024年港口危化品儲存企業安全聯合執法,檢查港口企業11家,發現整改問題56項,形成部門監管合力,防范裝卸儲存作業環節安全風險。
(十四)關于“發現安全隱患的能力還不強”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統籌做好“治本攻堅”和安全監管執法工作。深化“兩客一危”道路運輸主動安全智能防控系統應用,實施百企千艘水上游覽船舶“體檢”,開展“夜游船”安全專項整治和港口重大危險源企業巡查,開展公路水運工程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和防災防垮塌工作,排查整治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風險隱患。公布兩批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典型執法案例,通過以案釋法、以案示警,充分發揮案例警示作用。
二是開展“交通藍·護衛2024”執法專項行動。嚴厲查處和遏制重點領域違法違規行為。部署常態化開展“邀約式”安全生產檢查、企業“吹哨人”制度和有獎舉報核查辦理工作。提前謀劃部署做好重要節日、重點時段和惡劣天氣等期間的安全執法保障工作。加強開展江蘇省高速公路省際交界高速貨車動態監測設施布局方案研究。完成《江蘇省高速公路省際交界貨車動態監測設施布局方案》,加強跨省超限超載車輛監測和查處工作,確保違法信息“應抄盡抄”。
三是加強重點領域安全隱患排查。組織開展全省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專項執法行動,重點查處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危大工程管理不規范、違規使用淘汰工藝設備材料等問題,綜合運用通報、約談、監管記分、行政處罰等措施,增強執法力度。
(十五)關于“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存在弱項”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搭建高速公路省級“陽光救援”平臺。重點圍繞“救援線上評價管理、救援服務質量管理、救援服務信息管理、客服系統數據對接、綜合監測模塊升級、統計報表模塊升級”等六個方面開展。修訂省級公路領域防范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專項應急預案,增加隧道等通道發生事故的應急處置情況。上半年,全省高速公路救援30分鐘到達率99.68%, 1小時處置率95.05%。
二是提升內河水上應急救援能力。開展全省內河水上應急處置救援基地建設和應急搜救裝備器材儲備情況排查摸底,重點圍繞全省市、縣兩級內河水上應急搜救指揮體系建設、運行機制建設、救援隊伍建設、基礎設施建設等四個方面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排查摸底。依托現有水上綜合執法站點,對現有水上應急搜救基地的設施設備及器材種類配備提出完善建議。
三是積極加強聯合應急演練。統籌制定應急演練計劃,采取跨省聯合、省市聯合等多種形式,開展不同類型的應急場景實戰演練。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2024年高速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工作的通知》(蘇交執法路函〔2024〕114 號),聯合“一路三方”編制省級層面高速公路突發事件應急演練計劃,年內各路段重點圍繞事故處置、除雪保通、防汛防臺、橋隧事故等科目開展演練19次。3月份共同組織和參與在安徽省滁州市舉辦的長三角區域交通運輸執法協作應急演練活動,4月份聯合省交建局在張靖皋長江大橋項目民主沙島工地舉行防汛防臺風應急演練,6月份聯合浙江省交通運輸廳開展環太湖水上突發事件聯合應急演練,6月份開展駱馬湖水上應急聯合搜救演練,7月份開展京杭運河徐州段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演練。
(十六)關于“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落實不力”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加強作風紀律建設。以黨紀學習教育為契機,緊緊圍繞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制定14項具體重點任務,督促各直屬高速公路執法支隊加強作風紀律建設,切實增強全體執法人員學紀、知紀、明紀和守紀的紀法意識。督促指導10個直屬支隊建立完善公車使用管理、禁酒令、八小時以外的管理等制度機制,要求各支隊通過開展談心談話、檢查抽查等方式,壓實工作責任,強化執紀監督。
二是深入推進廉潔執法。鞏固深化交通綜合執法領域專項整治成果,堅持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建立長效機制,強化政治鑄廉、思想育廉、規范促廉、監督護廉、文化潤廉、人才興廉“六廉工程”,層層壓實各級黨組織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三是加強黨風廉政教育。將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黨章黨紀黨規列入中心組理論學習內容。緊盯春節等重要時間節點、重大節假日,編發廉潔提醒短信。集中組織觀看專題警示教育片,赴黨風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參觀學習,以案示警、以案促改。編印《指尖上的課堂》,組織開展“5·10思廉日”等活動,加強教育提醒管好朋友圈、社交圈。
(十七)關于“紀檢監察機構和隊伍建設滯后”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健全組織機構。積極協調上級黨組織完善了局機關黨委、紀委的設置,并召開黨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新一屆機關黨委和機關紀委。
二是健全紀檢網絡。開展10個直屬高速公路執法支隊黨總支的改選工作,其他黨總支和黨支部人員調整適時進行改選。基本建成局機關和各直屬支隊黨總支(支部)紀檢委員網絡,結合直屬支隊機構優化調整,實現紀檢監督網絡全覆蓋。
三是健全工作機制。進一步壓實紀檢工作,局機關紀委建立紀檢干部季度例會制度,定期學習傳達上級精神,研判分析當前形勢,壓實傳導各級責任,確保執紀監督的實效。
(十八)關于“壓力傳導層層遞減”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全面落實主體責任。組織制定責任清單,壓實各級黨組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重點強化對直屬支隊黨組織的指導和監督,結合直屬支隊的經責審計和局機關紀委組織的明察暗訪,督促直屬支隊黨總支通過紀檢監督月查和研判等機制,及時發現問題并整改落實。
二是完善監督工作體系。將直屬支隊黨總支巡察整改落實情況納入日常監督檢查重點、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情況作為年度綜合評估重要內容,加強監督檢查,督促直屬支隊、大隊對應制定紀檢工作要點,形成縱向一級抓一級,橫向一級盯一級的監督體系。
三是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按照局黨組制定的《關于“廉潔執法”建設的實施意見》,開展對13個市執法支隊(局)廉潔執法的指導和監督,通過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等活動,積極排查問題線索,配合上級部門和地方主管部門進行及時處置。及時修訂完善《江蘇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廉政風險防控手冊》《直屬支隊重要權力事項廉政風險防控手冊》,督促直屬支隊結合實際建立風險排查機制,對未按照規定開展廉政風險排查或存在風險隱患的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提醒。印發《省交通綜合執法局關于深入開展廉政風險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對排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分類梳理,督促整改。組織開展廉潔文化示范點創建調研,指導沿江一大隊結合實際開展廉潔文化示范點創建工作。
(十九)關于“對重點對象、關鍵崗位監督不力”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執行《關于印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省委具體辦法、省廳有關規定的具體措施的通知》要求,印發《關于開展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督查工作的通知》,壓緊壓實全局各級基層黨組織管黨治黨責任。深入開展違規吃喝問題、第三方服務領域突出問題、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等專項整治,鞏固深化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公車私用和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專項整治成果,堅決遏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增量,鞏固風清氣正交通執法政治生態。
二是強化主體責任落實。印制“八個嚴禁”承諾單分發局機關各黨支部嚴格執行,加強公務廉政提醒,召開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會議,組織各黨總支負責同志簽訂《全面從嚴治黨承諾書》,并嚴格履職履責。指導各黨總支制定完善履行主體責任清單,壓實責任。針對直屬支隊的一線執法人員現場執法和八小時以外管理等執勤特點,督促其黨總支嚴格執行禁酒令,開展禁酒令落實情況專項檢查,嚴格落實開展違規吃喝和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及腐敗問題等專項整治,持續鞏固整治效果。
三是加大監督執紀力度。局領導對4個直屬支隊一把手進行了重點談話和工作提醒。指導支隊制定完成了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制定禁酒令相關規定。以黨支部結對共建、區域聯動等載體強化黨建和業務有效融合,通過明察暗訪、行風交叉互查等形式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對涉及違規違紀問題線索,配合駐廳紀檢監察組和廳機關紀委進行及時處置。對發現的問題嚴格按照規定進行調查處理,并開展“一案雙查”。
(二十)關于“機關紀委監察執紀作用發揮不充分”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規范機關紀委組織機構建設。已于7月選舉成立局機關紀委,并建立了局機關紀委—黨總支—黨支部三級紀檢監督網絡和紀檢干部數據庫。同時建立健全機關紀委工作規則,逐步完善機關紀委與上級紀檢部門、局內部紀檢條線及與各直屬高速公路執法支隊紀檢板塊的溝通聯絡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常態化開展監管執紀問責工作。
二是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嚴格落實局黨組關于廉潔執法“六廉工程”的有關要求,以黨紀學習教育為契機,認真學習貫徹黨內的相關制度規定,通過工作調研、線索摸排、警示教育等方式,突出一線執法這一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精準運用第一種形態及時進行提醒談話,切實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漸。配合駐廳紀檢監察組和地方交通主管部門對地方執法部門違紀違法行為進行核查,并按照管行業就要管黨風廉政建設的相關要求,及時下發通報,開展舉一反三。
三是落實受處分人員回訪教育制度。督促相關直屬支隊及時做好受處分人員回訪教育,掌握思想動態,引導其提高認識、放下包袱、主動作為。
(二十一)關于“紀檢干部履職能力不強”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加強紀檢隊伍建設。已完成局機關黨委和機關紀委的換屆選舉,新一屆局機關紀委正式履職。黨總支紀檢委員已全部配齊,部分黨支部正在結合崗位設置和人員配備情況按計劃進行改選。根據選優配強的原則,局機關紀委已建立了局機關和直屬支隊紀檢干部數據庫。印發《加強紀檢機構和紀檢隊伍建設工作任務清單的通知》(蘇交執法機黨函〔2024〕13號),健全紀檢隊伍建設。
二是加強紀檢能力培訓。結合黨紀學習教育和《紀檢干部履職手冊》修訂,組織開展局機關和直屬支隊紀檢干部集中培訓,60余名紀檢干部參加了集中學習。根據駐廳紀檢監察組的工作建議,專門組織開展紀檢干部能力提升專項培訓。
三是加強紀檢干部交流學習。抽調經驗豐富的基層紀檢委員參與局機關紀委組織的明察暗訪、交叉互查和政治巡察等活動,同時,擇優推薦1名同志到上級紀檢部門跟崗鍛煉。
(二十二)關于“內控機制不夠健全”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完善內控制度。加強采購等高風險領域制度建設,結合發現問題修訂采購管理辦法,完善采購機制,規范采購操作程序。印發《關于印發局機關政府采購管理辦法的通知》,成立局機關政府采購領導小組,明確了采購各環節人員、職責和工作流程,印發《局機關政府采購領導小組工作規則》,完善工作機制,明確采購操作程序,從制度上杜絕了一人包辦的情況。根據局領導分工變動,及時調整政府采購內部控制領導小組人員。將局機關采購項目立項資料全部轉入廳采購內控平臺,各部門采購審批流程全部在平臺內流轉,采購資料全部上傳系統,實現與合同管理模塊、資金支付模塊對接,對采購項目實行全過程監督。
二是規范工作流程。實行招投標管理全流程電子化等措施,對規范招投標管理筑牢“防火墻”,提高采購過程管理的規范性,對不同類型項目明確實施流程、審批權限,同時通過內部審計,履行內控監督。常態化開展審計和專項審計。
三是加強紀審聯動。建立重點崗位、重點人員約談機制。針對支隊經責審計中存在的相關問題,加強與財務審計總部的聯動,開展約談和書面提醒。開展直屬支隊2023年度政府采購和合同管理專項審計,針對支隊經責審計中存在的相關問題,加強與財務審計的聯動,對相關支隊主要負責人開展電話約談和書面提醒。成立3個督查小組,對支隊開展聯合督查。
四是及時調整局領導分工。2021年3月,已按相關規定對局領導分工進行調整,2名領導分別管理財務和審計。2024年5月,根據局領導班子補充配備情況,及時調整局領導班子成員分工,財務和審計分別由2名局領導分管。
(二十三)關于“議事決策不夠規范”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加強局黨組班子建設。于4月完成局領導班子成員配備,并經省委組織部批復同意,完成局領導班子成員分工調整,印發《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局黨組關于局領導班子成員分工的通知》(蘇交執法黨〔2024〕19號)。
二是完善議事決策相關制度。指導直屬支隊建立完善“三重一大”制度,10個直屬支隊均已完成本單位“三重一大”制度建立或修訂,督促各直屬支隊嚴格執行。督促相關直屬支隊按照巡視巡察的整改要求,指導直屬支隊出臺總支部委員會工作規則、“三重一大”議事決策事項清單。
三是嚴格執行議事決策程序。嚴格執行局黨組“三重一大”制度,及時優化調整“三重一大”事項清單,修訂印發《局黨組“三重一大”議事決策事項清單》(蘇交執法黨〔2024〕7號)。
(二十四)關于“采購管理不夠嚴格”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完善采購管理制度。完成采購管理辦法修訂,明確采購流程。印發《關于印發局機關政府采購管理辦法的通知》。成立局機關政府采購領導小組,明確了采購各環節人員、職責和工作流程,印發了《局機關政府采購領導小組工作規則》。
二是規范采購工作流程。成立局采購領導小組及部門采購工作組,印發《局機關政府采購領導小組工作規則》,對采購立項、組織形式、采購方式、采購需求、評標方案、供應商資格條件、評審方法及標準、投標人情況、中標價格等實施全過程監管。
三是加強采購跟蹤監督。將百萬以上項目采購和實施情況納入采購領導小組重點監管范圍。各處局通過內控平臺,規范采購流程,定期向領導小組匯報采購招標、項目實施情況。采購領導小組通過內控平臺做好百萬以上項目采購需求審查。通過內控平臺跟蹤督辦,發現問題及時通報。
(二十五)關于“公車公房管理不夠規范”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嚴格公房管理。組織開展直屬支隊公房摸底調研,部署直屬支隊根據公房使用相關要求,建立公房檔案。目前,10個直屬支隊已全部出臺公房管理相關制度。
二是規范公車管理。加強日常管理,規范派車流程,做到計劃派車、工單派車。杜絕公車私用,建立車輛使用維修保養登記臺賬。督促各直屬支隊結合實際修訂完善公車管理相關制度,并同步做好車輛更新、車載定位設備安裝調試、網絡安全測試等工作。
三是加強長效常態管理。印發《省交通綜合執法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辦公用房和公務用車管理的通知》,建立長效機制,通過北斗定位系統要求10個支隊每月對公車使用情況進行抽查和監測。對群眾反映的違規使用公車的問題線索,及時開展核查處理。
(二十六)關于“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不徹底”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深入推進精文減會。印發《關于深入整治辦文辦會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局機關運轉有關事項的通知》,對局機關辦文辦會辦事等工作進一步作出部署。加強公文管理,杜絕轉發文件“上下一般粗”等情形,今年以來,局轉發上級文件中均結合實際提出明確工作要求。加強會議統籌管理,提高會議質量和效率,實行會議計劃管理機制,統籌局機關各處局面向基層召開的會議,按月度制定計劃,進一步減少面向基層的會議數量。
二是持續深入糾治“四風”。召開局全面從嚴治黨暨作風建設工作會議,部署2024年全面從嚴治黨重點工作任務,組織簽訂全面從嚴治黨承諾并公示。印發局黨組2024年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第一責任人”和班子成員“一崗雙責”重點任務清單,制定2024年紀檢工作要點,組織紀檢干部培訓,召開紀檢工作例會,開展黨總支書記述職述責述廉,督促黨總支、黨支部抓緊抓實作風建設。研究制定《月度行風檢查暨明察暗訪工作制度》,開展定期檢查和明察暗訪。進一步落實廉潔承諾制度,認真填報《公務出差“八個嚴禁”承諾單》,進一步落實談心談話制度,修訂《局黨員干部談話提醒、談話函詢及誡勉談話管理辦法》,對黨員干部存在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
三是切實轉變工作作風。針對主防系統產生錯誤報警信息的問題,開展全省重點營運車輛智能監控設備終端和企業監控平臺應用情況檢查,印發《省交通綜合執法局關于印發全省“兩客一危”車輛智能監控設備終端和企業監控平臺通報》(蘇交執法路函〔2024〕98號),并要求相關部門對新進車載設備及時調整參數后再上線運行,避免產生不必要的錯誤信息,更好地服務相關從業人員。
(二十七)關于“關心基層和為基層減負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協調優化直屬支隊崗位設置方案。積極提請省人社廳,批復直屬高速支隊崗位設置調整方案,優化管理崗位和專技崗位比例,拓寬晉升渠道,提高薪酬待遇。按照人社廳新批復的直屬支隊崗位設置方案,制定直屬支隊崗位聘用辦法,指導各直屬支隊實施崗位聘用。
二是積極研究解決支隊一線焦點訴求。開展直屬支隊干部隊伍調研,形成《直屬高速公路執法支隊干部隊伍分析報告》。結合直屬支隊崗位設置,研究形成直屬支隊中層干部選配方案,綜合考慮工作需要、干部年齡、身體、家庭困難等,積極采取措施,分批解決“異地工作”問題。
三是加強基層調研活動的統籌管理。統籌局機關各處局調研活動,按季度匯總調研計劃,合理安排調研方式,以“四不兩直”方式為主,調研期間,不一味要材料聽匯報、簡單看報表對臺賬,不要求基層懸掛標語橫幅、制作展牌展板,不安排與調研主題無關的活動。
(二十八)關于“對維護群眾利益不夠重視”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完成張家港疏港高速橋下問題整改。京滬高速蘇州陸慕大橋封閉、關停橋下經營場所。組織開展損壞污染公路(路域環境)集中整治執法行動。
二是開展高速公路橋下空間整治“回頭看”。 聯合檢察機關積極探索,建立檢察監督與交通行政執法協作配合聯動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優勢,通過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檢查、線索移送等方式,實現檢察監督和行政執法有效貫通、統籌銜接。
三是主動服務維護群眾利益。印發《省交通綜合執法局關于進一步做好“邀約式”安全生產檢查、企業“吹哨人”制度和有獎舉報核查辦理提質增效工作的通知》(蘇交執法綜函〔2024〕61號),常態化開展有獎舉報核查辦理等工作。組織“安全生產月”等活動,利用“小仲說法”公眾號以及其他媒體平臺,做好相關工作宣傳。
(二十九)關于“黨建工作抓得不實”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把抓黨建作為首要任務。落實《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每年制定“三級責任清單”,局黨組定期聽取黨建工作匯報,研究黨建重大問題,布置黨建重點任務,今年以來,局黨組會專題研究黨建工作8次。
二是加強局機關黨委建設。根據上級黨組織批復,組織召開黨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新一屆局機關黨委和機關紀委,配齊配強黨務、紀檢干部,充實人員力量。
三是深化“黨旗紅·交通藍”品牌建設。局黨組專題研究打造“黨旗紅·交通藍”品牌事宜,印發年度實施方案,促進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深度融合。督促各結對共建支部開展活動,圍繞“一體化+智慧執法+信用監管”江蘇交通執法新模式建設,深化“高普聯動”“區域聯動”機制,切實解決基層發展難題,為交通綜合執法高質量發展蓄勢賦能。
四是規范基層組織建設。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指導督促各黨支部按期換屆,健全完善基層黨組織設置,選優配強班子成員。開展黨務干部培訓,提升黨務干部業務素質和工作水平。加強黨組織“標準+示范”建設,指導支部規范組織生活記錄、健全規范活動臺賬,并進行督辦、檢查,確保“三會一課”等制度落實到位,落實情況納入直屬支隊年度綜合評估。
(三十)關于“干部隊伍建設統籌謀劃不夠”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加強年輕干部培養。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合理規劃干部隊伍建設,加強年輕干部培養和多崗位鍛煉,出臺《關于進一步健全優秀年輕干部培養選拔機制的若干措施》,提出年輕干部培養10條舉措,合理規劃年輕干部成長路徑。
二是有序做好人員招錄。結合執法局機關、直屬支隊崗位空缺情況,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統一部署,通過考錄和選調等方式補充年輕干部力量。
三是開展支隊干部選配。推動支隊崗位設置工作,制定出臺《江蘇省高速公路交通運輸執法支隊崗位聘用管理辦法(試行)》(蘇交執法黨〔2024〕23號)。結合支隊崗位設置,于7—8月開展了直屬支隊中層干部選配工作。
(三十一)關于“干部激勵機制作用發揮不明顯”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積極研究干部培養規劃。根據干部管理權限,組織做好干部結構分析和干部培養規劃,提出方案向廳黨組推薦,進一步充實干部配備。
二是加強基層干部選配。落實《江蘇省高速公路交通運輸執法支隊科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辦法(試行)》,結合直屬支隊崗位空缺情況,7—8月開展了直屬支隊中層干部選配工作,有力提升直屬支隊內設機構正副職配備率。
(三十二)關于“落實巡視等反饋問題整改不夠徹底”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深入開展上一輪巡視整改“回頭看”。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壓實巡視整改責任,開展排查專項活動。利用局黨組會、局務會、理論中心組學習會、專題學習會等,組織領導班子及全系統廣大干部職工,深入學習中央、省委、廳黨組關于巡視巡察工作的有關文件和工作要求,統一思想,提高對巡視巡察整改工作重視度。按照此次省委巡視反饋意見和廳黨組相關要求,針對未整改到位問題,舉一反三研究對策,推動整改落地見效。
二是進一步加強對直屬支隊政治巡察工作。認真落實局政治巡察工作“一辦法三規則”,健全巡察整改工作機制,調整巡察機構人員,將巡察整改納入局日常監督內容。對相關直屬支隊主要負責人實施常規約談機制,督促完成5個未完全整改落實到位的問題,并對10個直屬支隊開展巡察問題整改舉一反三,切實強化整改成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雖然通過集中整改,我局巡視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對照省委巡視整改要求、對標高質量發展需要、對表人民群眾期盼,整改工作還存在差距,尤其是一些難點問題還需要集中攻堅、持續發力、久久為功。下一步,我們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省委巡視整改要求,堅持問題導向,聚焦重點難點,奮力攻堅克難,以“釘釘子”精神持續深入抓好后續整改工作,以整改實際成效推動交通綜合執法事業高質量發展。
(一)深化黨的政治建設,不斷提升格局站位。堅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江蘇工作、交通運輸工作、行政執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斷提升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和政治執行力。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充分發揮黨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作用,聚焦“執法為民、服務發展”,從維護安全穩定、優化營商環境、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建設人民滿意交通的高度,不斷深化改革攻堅,持續提升行業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高質量推進交通綜合執法工作,切實擔起“走在前、做示范”責任使命,確保中央、省委重大決策部署在交通綜合執法領域不折不扣落實。
(二)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加強年輕干部、專業型干部培養選拔使用,系統布局干部隊伍建設、梯次選拔任用規劃。加強直屬支隊干部隊伍建設,分批推進中層干部配備,指導直屬支隊落實崗位聘用工作。根據局機關機構設置及改革后的運行情況評估情況,抓緊確定實施方案,將按規定程序規范機構設置。完善干部培養機制,提升干部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水平。堅持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為識別干部、評判優劣、獎懲升降的重要標準,抓好“三項機制”落地見效,研究制定激勵干部擔當作為的具體舉措,大力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
(三)勇于擔當作為,積極發揮“先鋒護衛”作用。牢牢把握“交通運輸現代化示范區建設先鋒護衛”定位,圍繞服務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長三角一體化、交通強國試點、交通運輸現代化示范區建設、水運江蘇等一系列國家、部、省重大決策部署,找準結合點和著力點,發揮交通綜合執法保駕護航作用。深入推進“一體化+智慧執法+信用監管”江蘇交通綜合執法新模式建設,推進“線上+線下”聯動一體化監管,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區域、跨層級的行政執法協作機制。貫徹落實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嚴格行政執法程序,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強化全方位、全流程監督,加快建立制度完善、機制健全、職責明確、監督有力、運轉高效的省市縣全覆蓋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
(四)踐行執法為民理念,充分彰顯惠民成效。推進說理式執法,評選一批說理式執法典型案例。探索建立行政執法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持續深入開展“邀約式”安全檢查,打造成為江蘇首創的特色執法服務品牌。不斷深化大件運輸“二重三化”服務,推進“信用+承諾+批量”審批新模式。做好重大節假日和重要時段交通運輸路網暢通、安全保障工作,持續推進易擁堵路段專項治理。優化提升高速公路出行服務體系,持續推進路網管理服務質量優化提升工作。
(五)深化全面從嚴治黨,推動主體責任落細落實。堅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制定《局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實施辦法》,細化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重點任務清單,嚴格領導班子集體責任和班子成員個人責任,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探索監督檢查新舉措,確保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壓實壓緊。提升紀檢監察工作水平,加強對基層單位紀檢工作業務指導督查檢查,開展專題培訓,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深化模范機關建設,緊盯“關鍵少數”、重要崗位、重點環節和“三重一大”事項,建立廉潔風險防范長效機制,進一步推進“廉潔執法”建設。馳而不息糾治“四風”,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在公務出行、“八小時之外”等方面進一步加強管理。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25-84329738;郵政信箱:南京市石鼓路69號江蘇交通大廈江蘇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局黨組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工作專班;電子郵箱:zfjdqb1106@126.com。
中共江蘇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局黨組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