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交通建設監理檢測協會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協會的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嚴肅財務紀律,確保經費合理使用,根據《會計法》、《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協會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財務活動在理事長領導下,由財務部歸口管理。財務支出管理工作堅持審批制度,實行單獨設立賬戶、獨立核算、理事長負責的財務管理原則。 第三條 協會財務人員應嚴格執行《會計法》、《江蘇省社團財務管理辦法》和本制度,保證財務工作合法、規范、有序。 第四條 協會的財務管理工作,根據經濟業務的需要設置專職財會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 第五條 財務部根據協會秘書處內設各部門提交的年度預收預支計劃,負責編制年度收支計劃和經營管理費用計劃,報理事長審批同意后,認真貫徹執行。 第六條 加強貨幣資金、財產物資的管理,及時清理拖欠款。 第七條 做好固定資產增減變動的會計核算和監督以及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工作,全面反映和監督固定資產的增、減和變動情況。 第八條 財務部根據協會的收支和經營管理情況,按月編制財務報表,財務報表報理事長審閱。 第九條 每季末和年末根據年度收支計劃、經營管理以及資金動態,固定資產等情況進行財務經營活動分析,依據財務經營活動分析編制內部財務報告,內部財務報告報理事長審閱。 第十條 財務部負責接受本協會會員大會、財稅機關及上級主管部門對財務工作的檢查、監督和財務審計工作。按規定每年由會計師事務所對財務進行審計。 第十一條 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按照國家檔案保管的規定,妥善保管好所有會計資料,不經理事長同意,財務資料不得隨意外借、外傳,嚴格做好財務保密工作。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外借或復印資料,需經理事長批準,并作好借閱登記工作,并注明用途。 第十二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理事長之前,必須接受財務審計。 第二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三條 協會的收入來源包括: (一) 會費; (二) 捐贈; (三) 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四條 所有經費收入均由協會統一帳號收取,統一收支核算,統一管理。不得擅自截留、侵占或挪用;不得“坐支”;不得在外單位和培訓點核算;嚴禁設立“小金庫”,杜絕資金體外循環。 第十五條 會費使用由財政部門監制、民政部門印制的“社會團體會費收據”;培訓、咨詢等應稅款項使用稅務發票。嚴禁自購、使用其它票據及白條。 第十六條 建立會費收入臺賬,以便統計、反映會費已繳、未繳情況,保證協會會費及時足額收取。 第十七條 舉辦培訓活動,要按照省物價局統一要求,并上報物價局備案。培訓結束后,應實填寫收支費用清單和結算報賬。培訓費應由協會自行收取,不得由培訓場所所在單位代收。 第三章 經費支出的管理 第十八條 實行收支計劃管理,年初制訂財務收支計劃,量入為出,并按部門、費用類別進行支出動態管理,年終進行決算,并分析執行情況,不斷提高財務計劃的編制及管理水平。 第十九條 對協會所有經費支出實行審批制度,最終由理事長審批。五萬元及以上大額資金使用最終由法定代表人審批。具體報銷程序為: 一、 培訓部費用報銷 1、培訓結束后與酒店結賬時,需有一名財務人員和一名培訓部人員一同前去結賬; 2、經辦人簽字后,須有證明人簽字; 3、票據及報銷憑證需真實、合理(需附明細); 4、由財務負責人審核票據及報銷憑證的真實性、合理性等并簽字; 5、由秘書長審核簽字; 6、最終由理事長審批。五萬元及以上大額資金使用最終由法定代表人審批。 二、 其他部門費用報銷 1、憑證由經辦人簽字,如有證明人須證明人簽字; 2、由財務負責人審核票據及報銷憑證的真實性、合理性等并簽字; 3、由秘書長審核簽字; 4、最終由理事長審批。五萬元及以上大額資金使用最終由法定代表人審批。 第二十條 為規范會計報銷單據填制,對幾種單據的填制規定如下: 1、費用報銷審批單 除差旅費的各項費用報銷,必須填制費用報銷審批單,并將會計原始單據粘貼在后面。 2、差旅費報銷單 本單據用于出差外地(含各郊縣)發生的各項費用及出差補貼。 3、汽車費用報銷單 駕駛員報銷汽車費用時須分清費用明細項目填列。 4、借款單 借領現金、支票,填制本單據。 第二十一條 日常報銷及管理規定 1、報銷票據上必須注明經辦人員,經辦人員應清楚所經辦的事情并對此負責。 2、財務支付款項,對方單位必須出具正式票據,并辦理有關付款手續,沒有票據不予付款;如特殊情況必須先付款后索票,須由經辦人員打借條,并負責將發票收回。 3、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只能開一個基本戶,嚴格控制開設一般帳戶,開設帳戶必須經理事長同意后,報相關部門審批,并辦理相關手續。 4、超結算起點的市內現金支出(結算起點為1000元),按現金管理辦法必須使用支票支付(除對方屬個體戶無銀行帳號,但必須報經理事長同意)。 5、差旅費報銷原則上按協會《差旅費管理制度》標準執行。 6、報銷的原始單據必須合法,票面不得涂改,大小寫金額相符,票據上明確標明不能報銷的單據嚴禁入賬。 7、嚴格執行車輛定點維修、定點保險、定點加油、印刷品定點印刷、辦公用品定點采購的“五定”規定。 8、借款規定: (1)領用支票,必須先填寫支票申領單,由部門負責人審核,報理事長審批。支票支付后10日內辦理結算手續; (2)借用現金,必須填寫現金借款單,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借款金額2000元以上的,部門審核,報理事長審批。業務結束后1個月內辦理結算手續。 借用現金或領用支票,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9、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保險及福利待遇,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10、本協會與外單位簽訂的經濟合同原件送協會秘書處、財務部備案。 第四章 現金的管理 第二十二條 嚴格遵守國務院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 第二十三條 現金出納人員從開戶銀行提取現金時,應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的現金使用范圍和結算起點,如實寫明用途,經開戶銀行審查批準,支取現金。 第二十四條 對超現金使用范圍和結算起點的現金支出,財務部門有權拒付現金。 現金使用范圍: 1、職工工資; 2、個人勞務報酬; 3、獎金、福利及國家規定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4、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5、結算起點(中國人民銀行定為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6、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第二十五條 協會收入現金應于當日送存銀行,當日確實有困難時,應向財務部負責人匯報,應妥善保管且于第二日及時送存銀行。 第二十六條 協會支付現金,可以從本協會現金庫存限額中支付或者從開戶銀行提取,不得從本協會的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二十七條 任何人不得以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保險箱內也不得寄存個人錢款及個人的有價證券。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不得與其它單位之間相互借用現金,不準謊報用途套取現金,不得利用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第二十九條 協會的一切現金收支都必須取得或者填制原始憑證作為收付款項的書面證明,收付現金后,應在原始憑證上加蓋“收訖”或“付訖”戳記。 第三十條 必須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收付,賬目要日清月結,當日庫存現金必須與當日現金發生額結賬金額相符,做到賬款相符。如發生賬款不符時,出納會計應及時匯報,并查明原因。 第三十一條 借用現金必須填寫現金借款單。借用現金必須在1個月內還款。逾期財務可以催還,催還未果,財務部有權辦理扣款手續。 第三十二條 提取伍萬元以上(含伍萬元)大數額現金,必須有二人同往。 第五章 轉帳支票的管理 第三十三條 轉帳支票由財務部專人保管,支票必須存放保險箱內,印章和支票分開存放。領用人須按協會財務規定辦理借支手續。 第三十四條 使用轉帳支票結算時,轉帳支票如果由收款人帶走,必須如實填齊支票各欄內容(時間、購貨單位名稱及賬號、用途、金額等),并在支票存根上簽名。 第三十五條 轉帳支票必須填明規定用途范圍、限額和時間。在使用事先未寫明金額的支票時,持票人需親自或當面看著對方填寫支票,以免給不法分子鉆空子。若由此而造成經濟損失,由持票人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第三十六條 轉帳支票在購物(包括其他結算)時,持票人必須同時攜帶本人身份證。轉帳支票有效期限為10個工作日。逾期未使用的轉帳支票,應及時交回財務注銷。 第三十七條 持票人必須妥善保管好所借轉帳支票,如因遺失造成經濟損失的,由持票人承擔經濟責任。 第三十八條 持票人必須在支票支付后10個工作日內憑發票向財務報賬,特殊情況需延期,應及時向財務說明,否則將暫停持票人的借款。 第三十九條 外來支票(匯票)應及時存入銀行,避免造成意外經濟損失。 第四十條 財務部在填寫票據時,必須按照人行支付結算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票據的出票日期必須使用中文大寫,在填寫月、日時,月為壹、貳和壹拾的;日為壹至玖和壹拾、貳拾和叁拾的,應在其前加“零”;日為拾壹至拾玖的,應在其前加“壹”,日期不得使用小寫填寫。 第六章 財產清查管理 第四十一條 按照財經制度規定,應不定期地進行局部財產清查,年終需進行全面財產清查,以保持國有資產完整,保證賬賬、賬實相符。 第四十二條 協會秘書處負責固定資產等實物清查,各部門配合;財務部負責現金、銀行存款、應收應付款項的清查,有關部門配合。 第四十三條 每年12月份由協會秘書處組織各部門進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資產清查,年底前將清查結果反饋財務部,以便調整財務賬面數據,準確地進行年度財務決算。 第四十四條 出納人員應本著“日清月結”的原則,每日核對現金,月底結賬;每月月底進行銀行對賬,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 第四十五條 每年年底,財務部核查應收應付款項,及時清理應收、應付款項。 第四十六條 為防止因人事調動而造成的資產流失,職工調動時必須辦理資產清理手續,由所在部門、秘書處、財務部共同簽字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第七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四十七條 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專業資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為了加強協會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立卷 1、財務部平時形成的各類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應認真按照會計憑證的填制要求,填寫每類會計憑證,月末應按會計檔案歸檔的規章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 2、會計檔案的歸檔立卷由財務部負責,按順序編號,統一歸檔。 3、會計檔案由財務部編造清冊。 二、保管 1、會計檔案必須進行科學管理,要求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嚴格執行安全保管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 2、每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根據其特點分為永久、定期(詳見附表)。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3、根據協會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實際情況,歸檔的會計資料除打印的帳冊、報表、憑證外,還必須將全年數據歸檔保管。 三、調閱 1、調閱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非會計人員借閱要經財務部同意。外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有正式介紹信,經理事長批準并詳細登記調閱的會計檔案名稱,調閱日期,調閱人員的姓名和工作單位,調閱理由等。 2、調閱人員(包括本單位及外單位)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出單位,特殊需要時,應報理事長批準,但不得拆散原卷冊,并應按期歸還;需復制會計檔案時,應征得財務部同意。 四、銷毀 1、會計檔案保管期滿(詳見《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需要銷毀時,由財務部向理事長提出銷毀意見,經理事長批準后,由財務部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報上級部門批準后銷毀,對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財務部保管到結清債務時為止。基建期間的會計檔案,按規定不得銷毀。 2、會計檔案銷毀時,應由財務人員、秘書處相關人員、上級部門有關人員共同監銷。 3、監銷人員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當認真進行清點核對,銷毀后,應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匯報理事長。
第八章 會計核算
第四十八條 每月終了,要按時結帳、對帳,在帳帳相符,帳實相符的基礎上編寫月度財務報帳;每年終了,要按時編寫年度財務決算。同時要在每季度終后10日內將上季度的“季度財務會計報表”經財務負責人和秘書處負責人審批后報理事長審閱;次年的1月20日前將上年度的“年度決算報表”經財務負責人和秘書處負責人審核后報理事長審閱。
第九章 財務監督
第四十九條 協會秘書處在會員大會、理事會上,要報告本屆或上年度財務收支情況,并接受審議監督。 第五十條 財務人員離職時,必須做到錢清、票清、帳清。出納交接,由會計監交;會計交接,由財務負責人監交;財務負責人交接,由協會秘書長監交。 第五十一條 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章 附則
第五十二條 本制度經第四屆理事會第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之日起實施。 第五十三條 如原有相關規定與本制度不符,一律以本制度為準。 第五十四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本協會秘書處。 (附:會計檔案保管期表)
社會團體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序號 | 檔案名稱 | 保管期限 | 備注 | 一 | 會計憑證類 |
|
| 1 | 原始憑證 | 15年 |
| 2 | 記帳憑證 | 15年 |
| 3 | 匯總憑證 | 15年 |
| 二 | 會計帳簿類 |
|
| 4 | 總賬 | 15年 | 包括日記總賬 | 5 | 明細賬 | 15年 |
| 6 | 日記賬 | 15年 | 現金和銀行日記賬25年 | 7 | 固定資產卡片 |
| 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5年 | 8 | 輔助帳簿 | 15年 |
| 三 | 財務報告類 |
| 包括各級主管部門 | 9 | 月、季度財務報告 | 3年 | 包括文字分析 | 10 | 年度財務報告(決算) | 永久 | 包括文字分析 | 四 | 其他類 |
|
| 11 | 會計移交清冊 | 15年 |
| 12 | 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 永久 |
| 13 | 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 永久 |
| 14 | 銀行余額調節表 | 5年 |
| 15 | 銀行對賬單 | 5年 |
|
附件一、 財務支出管理辦法 一、為了加強協會財務管理,規范費用支出報銷程序,完善各項審批手續,強化會計核算,制定本辦法。 二、各項支出應當遵循必需、計劃、節約、合理的原則。 三、各種支出必須取得合法完整有效的原始憑證,并符合下列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將不予支出。 四、經費支出必須事前請示,請示審批流程如下: 1、經辦人撰寫請示報告; 2、財務負責人審核; 3、秘書長審核; 4、理事長審批。 五、出差、購置貨物、服務等要求提前匯款的和現金借款(每人每次現金借款不超過5000元),需借用支票的要按以下審批流程辦理: 1、經辦人填寫《借款(支票領用)單; 2、財務負責人審核; 3、秘書長審核; 4、理事長審批; 5、財務辦理借(匯)款、支票; 六、購買物品或支付有關費用1000元以上,一般應以銀行轉賬或轉賬支票支付。出納會計在支票上必須注明單位、日期、用途以及用款限額。支票須按批準的用途及在限定的金額內使用,并在15天內持發票等付款憑據辦理報銷手續。不得簽發空頭支票,不得轉讓和抵押支票。 七、嚴格支票及現金領(借)用程序,經辦人對領(借)用的支票及現金應妥善保管,正確使用。一旦發現遺失等事故,應立即向協會負責人報告并向有關部門報案,辦理相關手續。借用的支票及現金應在報銷同時結賬。經辦人在使用支票、現金時發生的損失由其本人承擔。 附件二、 經費報銷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協會財務管理,規范費用報銷程序,完善各項審批手續,強化會計核算,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經辦人報銷時,必須做到一事一報,一項一報,否則不予報銷。 第三條 經辦人報銷時必須取得合法完整的原始憑證,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發票必須有稅務部門監制章及納稅人識別號或財政部門票據監制章; (二)發票名稱應正確,欄目填制齊全正確,不得涂改; (三)發票必須蓋有收款單位清晰的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四)報銷憑證如有遺失,經辦人寫出說明并附蓋有出票單位公章的證明。 (五)會議費是指協會組織召開的業務性會議所支出的經費,會議費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會議費報銷時,應提供:1、會議通知;2、簽到表或代表名冊;3、結算發票;4、飯店提供的會議支出明細單; (六)培訓費是指開展培訓直接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包括住宿費、伙食費、場地費、資料費等。培訓費報銷時,應提供:1、會議通知(含培訓日程);2、收款方結算發票;3、飯店提供的培訓支出明細單; (七)各類印刷應選擇定點單位。印刷費報銷需提供:1、承印方發票;2、印刷明細單;3、定點協議; (八)一般日常辦公用品報銷提供:發票;采購清單,內容包括物品名稱、數量、金額等; (九)汽車維修應選擇定點單位。報銷需提供:①發票;②車輛維修明細清單(駕駛員驗收簽字); (十)慰問費按實際需要開支,注明慰問對象和事由。 第五條 報銷流程如下: (一)培訓部費用報銷 1、培訓結束后與酒店結賬時,需有一名財務人員和一名培訓部人員一同前去結賬; 2、經辦人簽字后,須有證明人簽字; 3、票據及報銷憑證需真實、合理(需附明細); 4、由財務負責人審核票據及報銷憑證的真實性、合理性等并簽字; 5、由秘書長審核簽字; 6、最終由理事長審批。五萬元及以上大額資金使用最終由法定代表人審批。 (二)其他部門費用報銷 1、憑證由經辦人簽字,如有證明人須證明人簽字; 2、由財務負責人審核票據及報銷憑證的真實性、合理性等并簽字; 3、由秘書長審核簽字; 4、最終由理事長審批。五萬元及以上大額資金使用最終由法定代表人審批。
|